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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否以香港公司内地办事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?

作者:管理员 来源:www.bvicr.com.cn 加入时间:2007-9-8 

 问:您好!请教两个问题:一、因在内地注册一个公司所需费用太高,我拟在一代理注册香港公司的机构注册一香港公司,然后以香港公司在中国内地办事处名义进行公司业务运作,不知这合法不合法?如不合法,还需要哪些手续?要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?二、香港公司在内地开办事处,所开发票是内地还是香港的呢?交税要交给内地还是香港呢?还是分开交?有哪些税?

 答:香港注册公司确实费用较低,但是香港公司在内地设立办事处仍需一定的费用,且办事处不能直接从事经营活动,只能从事联络、信息收集等活动,因而以香港公司驻内地办事处名义从事业务运作是不合法的。如果您决定注册香港公司,并设立内地办事处,须向驻在地外经贸部门申请,并经工商登记即可。

  至于发票和税费,因为办事处不能直接从事经营活动,因而不存在发票问题,但是仍需交纳税务部门核定的所得税和营业税。当然,香港公司仍需在香港纳税。(瑞丰会计师事务所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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